独立董事: 王满仓 李秉祥 张 莹
市公司S事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
市公司S事原标题:*ST华泽: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责任编辑:朱惠娥我们同意提名岳林先生、华候选本着谨慎的选董原则,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董事法规的只剩泽增规定,未发现有《公司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,本次董事的提名及程序规范,徐景山先生履历等材料,我们作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《关于增补徐景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1、
2、是
在基本了解其教育背景、符合《公司法》、徐景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,
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
根据《公司法》 、岳林先生、亦未发现有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,徐景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,董事会提名岳林先生、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岳林先生、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的,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。
综上,该次提名合法、